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借款学生、家长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《贷款合同》规定: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,所借助学贷款将分期偿还本金和自付利息。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度还款(还息)工作已经开始,请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偿还利息及到期本金。具体还款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还款对象
年前(包括年)大学(硕博)毕业未还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。
二、还款还息日期:
.11.1-12.15(请尽量提前还款,以免因延误或遗忘给您造信用违约)
三、还款方式:(以下方式任选其一)
a、支付宝还款
1.手机还款:登陆手机支付宝,找到“更多”,点击“生活号”,搜索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”并 2.电脑还款:电脑登陆支付宝,在“应用中心”中点击“公益教育”中的“助学贷款还款”进行还款。
b、POS机刷卡还款。
为方便学生和家长还款,我中心还配备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,贷款学生或家长持银行卡(各银行银联卡均可,信用卡和社保卡除外)到我中心通过POS机还款,还款时不收取现金。
特别提示: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: 四、还款说明
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。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15日前为还款还息日。12月20日零点未还者即为逾期。
五、违约后果
1、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。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,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、购房、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。
2、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学生学历查询系统,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。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、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。
3、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4、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,资助中心和开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公布违约学生的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。
诚信是金,请您按时足额还款,珍惜个人诚信记录,切勿自己的人生留下诚信“污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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