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正在开展的“百日安全行动”,全力做好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年12月29日晚上20时40分许,西辛庄中队民警查获了河南省开封县籍男子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豫B牌照的白色长安小轿车。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30.5mg/ml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中队予以刘某罚款0元、记12分、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在对刘某的询问中得知,刘某自从在年取得驾驶证后以来,此次饮酒驾车是他为数不多的驾驶次数之一,2两白酒让他整整6个月不能开车,还要为此付出0元的罚款,得不偿失,作出处罚决定后,刘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懊悔不已。
交警温馨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,社会危害极大。孝义交警将始终保持“零容忍”,持之以恒,力度不减,措施不降,常态长效,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。孝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不存侥幸心理,珍爱生命,酒后禁驾,共创文明,共享平安。
来源:孝义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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